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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飞烨建材有限公司自主验收公示

2026-01-29 11:50:01 来源: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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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飞烨建材有限公司白云石加工改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2026年1月27日,郴州飞烨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白云石加工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小组由郴州飞烨建材有限公司(建设单位)、郴州飞烨建材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并特邀2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现场检查了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了现场检查意见。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本公司及时进行了整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郴州市飞烨建材有限公司白云石加工改建项目(阶段性验收)位于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邓家塘村,中心坐标为113度0分41.018秒,25度34分57.025秒。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万元,占总投资的53.9%。

2025年4月郴州市飞烨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湖南万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并通过实地勘察已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属于新建项目。2025年8月7日取得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苏仙分局环评批复文件【郴环苏分评﹝2025﹞13号】。项目于2025年11月开始运营,无环境污染事件投诉,也没有违反环保法律的处罚。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与环境影响文件及其批复文件建设内容相比均没有重大变化。

表2-1 项目变动情况表

三、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郴州市飞烨建材有限公司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相关文件及材料齐全。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国家环保部的要求,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环评文件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评和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试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四、验收调查结果

根据提供的《郴州飞烨建材有限公司白云石加工改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该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浓度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水排放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石油类的排放浓度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4个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表4-1 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及处理措施一览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的通知》(国发 [2021]33号),目前国家对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等四种主要污染物纳入排放总量控制管理计划。

本项目无氮氧化物 NOx、VOCs产生,不新增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综合利用,无污水外排。生产用能为电能,生活能耗小且以电能为主。因此,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总体结论

结合项目验收调查报告的调查结论和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目前,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将正式投入使用。

公示期:2026年1月29日-2026年2月13日

郴州飞烨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86591422

附件:郴州飞烨建材有限公司白云石加工改建项目(阶段性验收)

自主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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